我目前正在开发一个项目,其中包含许多不同的Eclipse项目,这些项目相互引用以构成一个大型项目.有没有一点,开发人员应该问自己是否应该重新考虑他们的开发项目的结构方式?
注意:我的项目目前包含25个以上的Eclipse项目.
我的一般经验法则是我会为每个可重用的组件创建一个新项目.因此,例如,如果我有一些可以打包的隔离功能,就像jar一样,我会创建一个新项目,这样我就可以独立构建,打包和分发组件.
此外,如果某些项目不需要经常更改,则只能在需要时构建它们并在eclipse中保持"关闭"以节省索引编制时间等.即使您认为某个组件是不可重复使用,只要它在逻辑/关注方面与代码库的其余部分分开,只需将其分离即可得到很好的服务.有时看似特定的代码可能在另一个项目或同一项目的未来版本中可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