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些拥有iPhone应用程序(已发布或未发布)的人可以使用ad-hoc分发发送有限的beta版本.虽然苹果公司的文档中有一些漏洞,但有很多博客,帖子和其他文章在"网络"上填补了空白.
但是,有一件事我没有看到任何人提及,我很好奇:当你进行测试版时,你是否使用与你发布的(或即将发布的)应用程序相同的应用程序ID?
使用不同ID的论点是,测试版仍然可以与发布的应用程序一起运行.如果您已在该字段中已发布版本,这可能更重要.
反对的论点是,测试版无法访问已发布的应用程序可能生成的任何数据,反之亦然.根据具体情况,这可能是您想要的,也可能不是.
这种方法有什么问题吗?我目前只有一个应用程序ID注册,但IIRC没有障碍只是创建更多必要的..?
有兴趣听听其他人在做什么.
我们使用相同的应用ID,只是为了简单起见.在ad-hoc发行中有足够的麻烦,我们不想让任何人混淆"为什么我的手机上有两个应用程序?"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