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办法吗?
我需要所有实现特定接口的类型都有一个无参数构造函数,可以这样做吗?
我正在为我公司的其他开发人员开发基本代码,以便在特定项目中使用.
有一个进程将创建执行某些任务的类型(在不同的线程中)的实例,我需要这些类型遵循特定的合同(ergo,接口).
界面将在程序集内部
如果您对没有接口的情况有建议,我很乐意将其考虑在内......
不要太生硬,但你误解了接口的用途.
接口意味着有几个人可以在自己的类中实现它,然后将这些类的实例传递给其他要使用的类.创造创造了不必要的强耦合.
听起来你真的需要某种注册系统,要么让人们注册实现接口的可用类的实例,要么是可以根据请求创建所述项目的工厂.
胡安,
不幸的是,没有办法用强类型语言解决这个问题.您将无法在编译时确保可以通过基于Activator的代码实例化类.
(编辑:删除了错误的替代解决方案)
原因在于,遗憾的是,无法将接口,抽象类或虚方法与构造函数或静态方法结合使用.原因很简单,前者不包含显式类型信息,后者需要显式类型信息.
构造函数和静态方法必须在调用时具有显式(在代码中的正确)类型信息.这是必需的,因为没有涉及类的实例,运行时可以查询该实例以获取基础类型,运行时需要确定要调用的实际具体方法.
接口,抽象类或虚方法的整个要点是能够在没有显式类型信息的情况下进行函数调用,并且这是通过引用实例的事实实现的,该实例具有"隐藏"类型信息而不是直接可用于调用代码.所以这两种机制完全相互排斥.它们不能一起使用,因为当你混合它们时,你最终根本就没有具体的类型信息,这意味着运行时不知道在哪里找到你要求它调用的函数.
您可以使用类型参数约束
interface ITestwhere T: new() { //... } class Test: ITest { //... }
胡安曼努埃尔说:
这是我不明白为什么它不能成为界面合同的一部分的原因之一
这是一种间接机制.通用允许您"欺骗"并与界面一起发送类型信息.这里要记住的关键是,约束不在您直接使用的界面上.它不是对接口本身的约束,而是在接口上"骑行"的其他类型.这是我能提供的最佳解释,我担心.
通过这个事实的说明,我将指出我在aku的代码中注意到的一个漏洞.当你尝试实例化时,可以编写一个可以正常编译但在运行时失败的类:
public class Something : ITest{ private Something() { } }
某些东西来自ITest
要防止出现此问题的某些情况,您需要向T添加另一个约束,如下所示:
public interface ITestwhere T : ITest , new() { }
请注意新约束:T:ITest
即使如此,这也不会阻止所有洞的情况.下面的代码编译正常,因为A有一个无参数构造函数.但由于B的无参数构造函数是私有的,因此使用您的进程实例化B将在运行时失败.
public class A : ITest { } public class B : ITest { private B()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