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编写一个实现可观察模式(而不是接口)的类,我正在考虑复制构造函数是否也应该复制监听器.
一方面,复制构造函数应该创建一个尽可能接近原始实例的实例,以便可以在显示上下文中交换它.
另一方面,这将假设听众可以应对这种事情.
有什么想法吗?有没有最佳做法?
不要复制.侦听器不知道新对象,也不期望接收与其相关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