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问题,可能反映了我对CSS的经验不足,但......
创建样式表时,我喜欢明确指定'*'通配符,因此:
*.TitleText {
而不仅仅是
.TitleText {
我发现它提醒我TitleText应用于"any"标签,并且可以被后续的h1.TitleText覆盖.也许我只是喜欢这个,因为在最长的时间里我没有正确地得到整个CSS选择器概念,当我意识到第二个(上面)只是第一个的简写时,很多东西都"点击"了.
我做的是不良做法,良好做法,还是既不在这里也不在那里?
我不知道它是好还是坏,但我已经做了几年的Web应用程序开发的CSS工作,我从来没有见过有人使用*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