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m_varname用作public并且使用_variable作为private的同一个类是错误的
一些问题:
为什么你有公共变量?
以_和__开头的标识符保留给系统库.在实践中,这并不常见,但很高兴知道.
有了这些说法,创建命名约定没有任何问题,无论它看起来如何.只是保持一致.
C++和Java也是如此:您不需要任何匈牙利语符号,也不需要任何前缀/后缀.你有关键字"这个"!
class MyClass { private: int value; public: MyClass(int value) { this->value = value; } }
当然在这个简单的例子中你可以(应该!)使用构造函数初始化列表;)
因此,使用任何尴尬的符号只是使用语言的可能性.当您知道成员变量的名称时 - 您知道它是完美的.你为什么要用"_"来混淆它?
至于为公共和私人成员使用相同的名称:这绝对是错误的想法!为什么在同一个类中需要两个东西代表相同的东西?将其设为私有,完美命名并公开getter和se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