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一些实际的编程情况让某人在其中的所有方法具体时声明一个类抽象?
那么你可以使用模板方法模式,其中有多个覆盖点都具有默认实现,但组合的默认实现本身不合法 - 任何功能实现必须是子类.
(是的,我不喜欢模板方法模式;))
抽象类是一个声明为abstract的类 - 它可能包含也可能不包含抽象方法.它们无法实例化,因此如果您有一个具有具体方法的抽象类,那么它可以被子类化,然后可以实例化子类.